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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开展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2019年第2次投档的通知

福建省关于开展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2019年第2次投档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福建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现将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2019年第2次投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档范围

本次投档范围为我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符合《福建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分档要求,且2019年第1次投档未通过或未参与投档的农机产品。已通过2019年第1次投档审核的机具,无需重复投档。

二、投档时间

本次投档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至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农机生产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档材料的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

三、投档方式

(一)网上填报。农机生产企业登录“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以下简称“投档平台”),按平台要求填报企业信息、产品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纸质材料报送。网上填报完成后,生产企业需将投档材料(含水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邮寄至福建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56号,邮编:350003)。纸质材料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

四、有关要求

(一)各农机生产企业提供的投档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投档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三)投档产品的配置参数、企业承诺书等材料应规范填写,产品铭牌照片、整机照片等应清晰可辨。

(四)对于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产品投档资格,并列入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记录。

五、其他事项

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对投档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投档产品清单并在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导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请各有关单位密切关注福建信息科技等官方信息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

联系人:林某某

联系电话:0591-XXXXXXX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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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07 07:11:13